来源 :财汇资讯2021-07-05
福星股份公告披露,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 333. 6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全额承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同时,公司要求福星新材料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 122, 485. 5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43, 821.78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 122, 485. 5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1. 22%)、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43, 821.7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7.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