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房网2023-07-24
*ST嘉凯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且公司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