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03-29
3月28日晚间,大亚圣象(000910.SZ)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51亿元,同比增长20.4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5亿元,同比下降4.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96亿元,同比减少32.71%,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对增加所致。
图片来源:大亚圣象2021年年度报告
报告显示,大亚圣象成立于1999年,并于同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从事地板和人造板的生产销售业务。地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圣象”强化木地板、三层实木地板、多层实木地板、homelegend实木地板、SPC和WPC地板等;人造板业务主要产品有“大亚”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
报告期内,分产品来看,中高密度板营收18.61亿元,同比增长25.69%,毛利率同比减少5.28%;木地板营收61.22亿元,同比增长14.89%,毛利率同比减少2.23%;木门及衣帽间营收7278.89万元,同比增长1195.01%%,毛利率同比增长4.19%;竹、石塑地板等营收6.49亿元,同比增长59.38%,毛利率同比减少4.98%。
图片来源:大亚圣象2021年年度报告
另外,据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大亚圣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的规定及江苏证监局的要求,积极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治理行动,对公司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机构/境外投资者等七大模块共119项内容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复。(于帅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