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12-06
12月6日,大亚圣象(000910.SZ)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据公告,经查,大亚圣象存在违规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报酬披露不准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
大亚圣象的上述行为,导致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