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长江商报2022-06-16
接盘方无力支付股权转让款,叶湘武重新拿回景峰医药(000908.SZ)控制权。
6月14日晚间,景峰医药披露,北京洲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洲裕能源”)因违反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等相关协议,公司原实控人叶湘武恢复行使公司1.2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的表决权。同时,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恢复为叶湘武。
此外,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要求洲裕能源返还其于2022年3月3日过户给洲裕能源的4398.87万股股份,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相关损失。
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控制权转让事项已推进八个月。彼时,景峰医药披露,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对应4398.87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协议转让给洲裕能源,交易价格约为2.2亿元。
同时,叶湘武同意将其所剩余持有景峰医药的1.2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4%)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洲裕能源。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洲裕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徐欢霞。
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叶湘武让渡控制权的初衷,在于引入实力较强的战略投资者,在资金、资源和产业整合上为公司业务赋能增量,从而更有效的实现上市公司业务的跨越式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景峰医药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净利润分别为-8.83亿元、-10.69亿元、-1.64亿元。
洲裕能源却拿不出钱来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如约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据景峰医药4月20日披露,叶湘武仅于今年2月18日收到洲裕能源支付的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后续应付未付的款项经沟通后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而根据此前双方约定,除了上述首笔5000万元股份转让款之外,股权登记过户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洲裕能源应支付1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其未及时支付。不仅如此,洲裕能源还承诺在股权过户完成五个工作日内,向景峰医药提供第一笔借款30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公司债,亦未及时支付。
交易双方还约定,景峰医药在股权过户后拟召开改组董事会,董事改组事项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洲裕能源向叶湘武支付4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五个工作日,洲裕能源向公司提供第二笔借款50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公募债。以上暂未实施。
由于洲裕能源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景峰制药董事会亦未进行改组,现任董事主要由叶湘武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推荐人员担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获得景峰医药5%股权之后,洲裕能源却进行了违规减持。今年6月8日,洲裕能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300万股股份,出现短线交易的行为。
此时选择叫停控制权转让,叶湘武也或为防止洲裕能源继续减持套现。6月10日,景峰医药收到叶湘武通知,叶湘武方面就洲裕能源未能如期支付股份转让款、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撤销表决权委托、要求洲裕能源返还标的股份等相关事宜向洲裕能源发出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