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0-07
金融界10月7日消息,欢瑞世纪“公告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欢瑞联合(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欢瑞联合的股权质押相关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债务履行期限再次延期五年。本公司曾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过相关诉讼事项,涉及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欢瑞联合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回购逾期违约纠纷,原申请执行人方正证券与被执行人欢瑞联合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2023年3月17日执行法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变更浙商银行为本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已作为权利承受人取得原协议项下的债权。《执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浙商银行同意将债务履行期限再次延期五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本次债务展期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及推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的提升、经营管理持续发展。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