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投资报2022-08-02
8月1日,记者获悉,法院对投资者诉欢瑞世纪(000892)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再次做出批量判决,判决欢瑞世纪对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买入并持有欢瑞世纪股票的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认为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欢瑞世纪的重大资产重组出具审计报告过程中,未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来核实营业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准确,导致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应认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依法应当对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续投资者仍可通过微信gushi148咨询或者起诉。从公司披露的公告显示,多数投资者已获赔,后续参诉的人数明显减少,因为该案的诉讼时效将于2022年11月份届满,现已进入收尾阶段,逾期起诉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7月28日,欢瑞世纪发布的2022年半年报披露,公司自2020年开始陆续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计收到704名原告提起的诉讼,涉诉金额共计14673.09万元。截至7月26日,其中453案已和解或二审判决,剩余251案尚在审理之中,公司对该未决诉讼预计负债5641.04万元。截至2022年7月26日,法院新增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65件,索赔金额共计348.61万元,公司对预计负债情况进行了评估,预计赔付金额为209.17万元。
资料显示,2016年2月,欢瑞世纪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后公司以影视剧制作发行、艺人经纪、游戏及其衍生业务作为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公司证券简称也由“星美联合”变更为“欢瑞世纪”。此后证监会查明,因欢瑞影视财务数据严重造假,致使欢瑞世纪披露的资产重组文件中包含多项虚假的财务数据,并且2016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证监会行政处罚之后,遭遇投资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