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泡财经2023-09-08
泡财经获悉,9月8日午间,ST中嘉(000889.SZ)公告,公司近日就与刘英魁以及嘉语春华、嘉惠秋实与公司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一事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涉案金额2.7亿元及相应违约金(未包含仲裁费)。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予以受理。
此次涉案金额2.7亿元占公司2022年营收总额15.16亿元的17.83%。
事情可追溯至2018年3月,彼时的上市公司茂业通信与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拟分别向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嘉华信息100%股权,合计作价14.8亿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嘉华信息51%股权于2018年6月完成过户,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嘉华信息49%股权于2018年9月完成过户。
在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同时,茂业通信还与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还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承诺,2017年-2020年嘉华信息净利润不低于1.02亿元、1.34亿元、1.67亿元及 2.01亿元。
业绩承诺期间,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报告,2017-2020年嘉华信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为1.09亿元、1.4亿元、1.66亿元、0.797亿元。截止2020年末,嘉华信息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为6.04亿元,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94亿元,累计差异额1.096亿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若嘉华信息于业绩承诺期间某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嘉华信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同期累积的嘉华信息承诺净利润数,则差额部分由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按照协议约定对申请人进行补偿。
2021年11月,中嘉博创(茂业通信于2018年12月变更证券简称)向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发函要求依据决议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但后者均未按要求将股份划转至申请人指定账户及将现金分红转账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2021年12月,中嘉博创再次向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发出《通知函》,要求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2.69亿元,并退回现金分红 66.55万元,共计2.693亿元,并按照应付未付款项每日0.4‰支付违约金。
ST中嘉今日公告,上述函件送达后,刘英魁、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始终拒不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基于上述事实,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刘英魁及嘉语春华、嘉惠秋实列为被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已提起财产保全申请。
ST中嘉主要业务为信息智能传输、通信网络维护。公司为控股型企业,主要业务由两家全资子公司创世漫道和长实通信经营,创世漫道主营信息智能传输,长实通信主营通信网络维护。
由于经营中出现涉及子公司失控的重大缺陷,公司2021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中嘉博创”变更为“ST中嘉”。
事实上,自2021年以来,ST中嘉持续亏损。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ST中嘉录得归母净亏损20.05亿元、0.79亿元和0.1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17.31亿元、0.85亿元和0.17亿元。
ST中嘉解释称,“2023年上半年,通信网络维护业务因服务区域变动导致收入规模下降,储备项目人员增加造成成本费用有所上升,盈利减少;信息智能传输业务受整体市场环境影响总体业务规模下降,但通过优化业务产品和通道资源、转变市场营销策略等方式降低产品成本和营销费用,亏损大幅减少。因此,公司整体经营亏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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