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1
中鼎股份公告,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子公司存在3项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05%、45.98%及47.37%,处于行业合理区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4.447亿元、17.263亿元和21.619亿元,具备偿债能力;关联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公允,不影响独立性;控股股东减震业务已托管且承诺注入,不构成重大不利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