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9-05
海南高速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大华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不再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