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风芒能源2024-01-05
风芒能源获悉,12月29日,吉电股份发布公告称,拟与中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国际香港”)、上港集团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能源”)签订《关于成立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公告指出,合资公司是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绿色甲醇合作业务方面唯一的项目投资主体、技术研发主体、各类设备及服务的采购主体以及产品的销售和定价主体,对绿色甲醇产业链的生产环节负总责。合资公司4下设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吉电股份持股55%。合资公司股东的注册资本出资缴付期限: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时注资,但协议各方最迟应于合资公司成立后5年内完全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
吉电股份表示,建立合资公司为构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绿色甲醇产业链,树立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合作典范,公司与中远海运国际香港、上港能源成立合资公司,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以绿色甲醇产业为基础,推动其他航运绿色燃料的研究和应用,助力国家新能源转型,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及实现我国双碳目标贡献力量。发展氢基绿色能源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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