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10-26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布了深市上市公司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评价结果,吉电股份信息披露工作再次荣获最高级“A”级(优秀)评价。公司连续两年获得信息披露“A”级评价,体现了监管机构对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的全面持续认可。
根据深交所今年8月修订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信息披露评价工作主要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有效性情况,同时结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最近一年评价结果为A的公司,深交所可以针对再融资审核、定向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便利。数据显示,2022-2023年度深市上市公司评为“A”级的公司共有485家,占比17.88%;连续两年获评“A”级的上市公司共有360家,占比13.27%;其中,央企控股电力行业上市公司中连续两年获评“A”级的上市公司仅有4家。
近年来,公司着力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断深化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通过举办上市二十周年业绩展示会、召开年度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接待调研等方式,多渠道传递公司真实信息;披露2022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战略目标为引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央企上市公司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