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12-25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并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关于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00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本次债券为深交所首单受理、注册生效的绿色小公募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亦为吉林省乃至整个东北地区首单注册生效、全国注册规模最大的碳中和公司债券。
图丨公司所管东北区域公司黑鱼泡风电场
本次债券于2021年9月29日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联席申报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于2021年11月4日提交证监会注册,12月10日正式注册生效。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其中不低于70%用于绿色碳中和项目建设,其余用于绿色领域业务补充营运资金,并经第三方专业绿色评估机构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评估。
图丨公司所管东北区域公司大庆合庆光伏电站
本次注册碳中和公司债券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碳达峰”政策,不仅肩负起“奉献绿色能源、打造低碳生活”的企业使命,更凸显公司“先进能源技术开发商、清洁低碳能源供应商、能源生态系统集成商”的战略定位,未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不仅可以拓展融资渠道,增加融资规模储备,同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保障资金链安全,对公司进一步扩大绿色能源产业占比及树立绿色企业形象具有显著意义,为推进完成“中国3060”目标贡献吉电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