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亿欧网2024-04-16
高鸿股份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12起案件的诉讼材料。原告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主张常州公司已分别按照《批发销售合同》交付笔记本电脑,公司原下属公司高鸿科技应支付货款共计4亿元以及迟延付款违约金1.93亿元(暂计算至2024年1月20日)、诉讼费、保全费用,同时主张公司承担债务加入责任,亦需承担前述款项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