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01-04
1月4日,深交所向高鸿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突击创利的情形。
12月30日,高鸿股份披露《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显示,高鸿股份拟向鑫恒众达和自然人邓博转让下属子公司高鸿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18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约 535.29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深交所要求结合公司拟签署交易协议的具体时间以及交易价款支付安排,说明该笔交易“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约535.29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的会计处理依据,并结合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突击创利的情形。
截至2020年末,高鸿科技经审计总资产为21.10亿元,净资产为4866.81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20.93万元,截至2021年11月30日,高鸿科技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95亿元,净资产仅为6.87万元,应收账款总额为12.83亿元。
同时,2020年高鸿科技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4.82亿元和95.90万元,2021 年1月至11月高鸿科技实现未经审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5.36亿元和-4859.94万元。
2021年,高鸿科技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20年大幅下降。与此同时,应收账款高企,占总资产比例较高。
此外,截至2021年11月30日,高鸿科技未经审计总资产仅为12.95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高鸿科技净资产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大额计提减值的情形,如是,请详细说明相关资产的情况和计提减值的具体原因,涉及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计提坏账的依据,相应交易是否存在虚构收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