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12-08
irm6651503问高鸿股份(000851)中国信通院CAICT公布的车路协同协议一致性测试名单中,大唐移动(中信科移动)的OBU和大唐高鸿的OUB均在列。控股股东中国信科与大唐高鸿对外口径一致,均声称大唐移动(中信科移动)与大唐高鸿产品不存在重叠,公司声明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司作何解释?
2021-11-11 22:37:01
高鸿股份答irm6651503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信科集团对各单位及业务的分工规划,下属公司在车联网业务秉承着分工明确,协同合作的发展原则,通过分工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大唐高鸿和中信科移动在车联网产品、解决方案等方面均有明确的分工,不存在重叠现象,故彼此不构成竞争关系。在产品方面,大唐高鸿主要有C-V2X车载终端、C-V2X路侧设备、C-V2X模组,中信科移动主要有4G/5G车路协同网关。在解决方案方面,大唐高鸿主要负责智慧高速公路解决方案,对外宣传是“集团车联网骨干企业”和“智慧高速”。中信科移动主要负责城市智慧公交解决方案,对外宣传是“5G智慧公交”。
2021-12-08 17: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