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青岛,记者肖良华)讯,拿到仲裁裁决书近两年,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的逾6000万元债权仍受偿无门,债务方中信国安(000839.SZ)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屡开空头支票,双方艰难达成的和解方案又被中信国安否决。
财联社记者最新获悉,屡次讨债不成之后,为减少损失,海信宽带目前正在委托律师申请国安广视破产,并计划追究其母公司中信国安的连带责任。另一家债权方东方广视,针对国安广视的相关债权也开始启动法律诉讼程序。当下资金和经营情况均不容乐观的中信国安,将因此雪上加霜。
中信国安相关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对于子公司的债务纠纷,公司没有更多的信息提供,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
仲裁结果几成一纸空文
海信宽带没想到,当年拿下的一个“大项目”,会成为一个“大麻烦”。
2015年末,云南电信着手搭建IPTV 4K平台,发展“光宽带+4K业务”。2016年下半年,中信国安子公司中信国安广视高层与云南电信高层份达成合作:由国安广视垫资采购4K机顶盒终端,云南电信以”办理业务套餐免费赠送智能终端”的形式发放给用户,并约定分成比例。
针对这一项目,国安广视于2017年2月23日在北京总部开标,海信、创维、东方广视为中标入围厂商,份额配比为:东方广视50%,创维30%,海信20%。随后,海信宽带与中信国安广视签署采购合同。
“合同一开始执行的时候,也就是2018年前,国安广视那边付款还相对正常,但自从2018年春节后,给我们付款就很拖沓了。2019年春节后,国安广视彻底停止付款。”海信宽带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时国安广视给出的理由是公司资金被其实母公司中信国安抽走,给财务爆雷后的国安集团(中信国安的实控人)做资金周转。”
在国安广视的上述项目中,“受伤”的不止是海信宽带。据悉,国安广视欠创维最多,金额约为3亿元,欠东方广视约为5000万元。
海信宽带方面多次讨要,均未收回欠款。2019年底,就国安广视上述欠款及违约金事项,海信宽带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仲裁庭裁决国安广视15日内支付海信宽带货款及违约金6000余万元,并宣布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
然而,由于国安广视方面当时并无财产可执行,海信宽带拿到的这份仲裁书几乎变成一纸空文。
国安广视方面也曾有过解决问题的态度,2020年,该公司两任领导均到访海信,承诺偿还债务。但直到两人卸任,欠款也未支付分文。
为了追加这笔欠款,2020年到2021年,海信集团及海信宽带相关负责人多次前往国安广视协商,国安广视提出计划通过股权置换,解决其债务问题,但这一方案并未得到母公司许可。
后来,海信宽带方面获悉,国安广视拥有的云南电信机顶盒终端经营分成款约2亿元将陆续到账,这成为海信宽带等债权方获得清偿的希望。
海信宽带、东方广视等债权方与国安广视、中信国安多方围绕这笔分成款数次协商,但均无果而终。
2020年,上述2亿元分成款中的5000万元到账,在中信国安主导下,国安广视方面就此笔款项提出了和解方案。“中信国安要求将其中的2500万元留给国安广视,剩下的按比例分给三家债权方,算下来,我们6000万元的债权只能拿回几百万元,明显不合理。”海信宽带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方案因显失公平,被债权方拒绝。
2021年,上述2亿元分成款再次到账8100万元。对此,海信、东方广视等债权方与国安广视多次协商,最终提出海信、东方广视分配其中的2700万元的和解方案。而国安广视回函表示,该方案再次遭到母公司中信国安的拒绝,中信国安仍计划将大部分分成款用于偿还国安广视其他债权人。
中信国安或为子公司债务担责
在债权方海信宽带看来,国安广视虽然是独立法人,但决策、财务等不独立,是公司欠款迟迟难以追回的重要原因。“我们当时去参与投标,也是上市公司中信国安当时表示投资100亿元打造有线电视项目,正是因为有上市公司的背书,我们这些供应商才放心先货后款的。”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国安广视有线电视项目投资款来自于上市公司中信国安,在国安广视的投资项目未回款前,一直是上市公司中信国安每月拨款给国安广视用于周转,包括给供应商付款。
上述知情人进一步表示,在国安集团未爆雷前,在上市公司担保下,国安广视进行了融资,2018年年底中信国安集团公司暴雷,部分资产被法院查封冻结,直接导致其旗下的上市公司中信国安在银行的贷款(含国安广视的融资和货款)及融资手续被银行和相关单位叫停。为偿还贷款,该集团所有子公司疲于收集资金用于集团周转,国安广视的资金同样被抽走,影响相关债权人应收款回收。
据悉,中信国安除了对和解方案有“一票否决权”,对于国安广视先清理自己债权,然后还债的方案,也予以否决。
据悉,除了母子公司涉嫌财务、决策混同,国安广视高层频频更迭,新官难理旧帐,也是债权方难以回款的原因之一。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孙璐任国安广视董事长,廖小同任总经理;2019年张荣亮任国安广视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霍光成为总经理,同时国安广视被纳为失信人,负责人限高;2021年,上市公司中信国安总助严浩宇负责国安光日常经营,但在公司内不担任职务。
海信宽带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与国安广视的债权产生在孙璐任职期间,其后任张荣亮许诺还款但未付诸于行动,霍光则从未出面解决这一历史问题。
法律界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国安广视属于独立的法人,应该保持决策、财务、人员的独立性。母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来影响子公司的经营决策,但不能直接干预,更不能直接代替子公司做决策。国安广视与中信国安之间,有可能构成“法人人格混同”。
对此,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春旭认为,“如果子公司和母公司构成人格混同,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法人人格混同”,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认定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
对于记者关于中信国安母子公司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的疑问,中信国安未给予明确答复。
据悉,海信宽带目前正在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材料,申请国安广视破产,并追究中信国安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