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1-07
财信发展公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重庆兴财茂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归还股东借款。法院一审判决兴财茂向财信弘业支付借款本金4505.952万元及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费用。案件受理费31.912万元和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兴财茂负担。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需结合执行情况及审计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