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3-22
因一笔多年前的财务资助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3月21日,财信发展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被要求说明该事项是否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等一系列问题。
3月20日晚,财信发展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称,公司为参与大湾区旧城改造类项目拓展,由控股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弘业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向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新领航置业”)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由于旧改项目未最终落地,前述财务资助于2021年7月28日转至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信展公司”),新领航置业于2021年11月注销。
资料显示,信展公司于2019年11月成立,其第一大股东为深圳银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第二、三大股东分别为惠州市惠渝信曜贸易有限公司、周庆河。而周庆河曾为新领航置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告同时还显示,信展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总额仅为8058.36元。
财信发展表示,上述财务资助已收回800万元,弘业公司对信展公司的财务资助余额1200万元,利息累计122.27万元,合计1322.27万元。由于目前信展公司无力偿还所欠财务资助款项,经弘业公司与信展公司及其股东周庆河协商,三方签署《股权抵债协议书》,将周庆河所持龙门县包顺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包顺建材”)49%股权冲抵其所欠弘业公司财务资助款项。经评估,包顺建材股权评估价值为3308.06万元,49%股权的对应价值为1620.95万元。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表示,上述财务资助未在发生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未就财务资助提供反担保。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上述违规财务资助发生的原因,相关内控是否存在缺陷及产生的原因、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相关责任人的认定和追责安排等。同时说明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未就财务资助提供反担保的原因,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深交所要求公司全面核实2020年至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不当交易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而包顺建材的定价问题,也是监管部门的关注重点。
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包顺建材的总资产为1732.75万元,净资产为1105.6万元。包顺建材2022年度和2023年上半年无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亏损。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包顺建材位于惠州市龙门县地派镇大坑村大辽山3007322.9立方米表层泥皮废弃料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3308.06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增值情况及原因、评估结果的公允性,同时说明表层泥皮废弃料资产与包顺建材股权评估价值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弘业公司接受相关方股权抵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