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3-02-28
2月28日,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表示,放弃2022年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权。
据悉,2017年11月6日,财信发展召开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7年11月22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财信发展与关联方财信环境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3.1亿元的交易价格收购财信环境持有的重庆瀚渝100%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财信环境主要从事城市固体废物治理与运营、污水治理与运营和环保技术研发与服务,公司与财信环境在环保业务板块构成同业竞争。财信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为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财信发展于2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2022年收购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财信环境于2021年转让部分环保项目,财信发展表示综合考虑后,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受财信环境剩余项目盈利能力影响,当前履行原承诺收购财信环境及其子公司,不利于上市公司权益,亦不利于包括中小股东在内全体股东利益;变更后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明确注入上市公司的经营性指标。
经与财信集团多次协商,财信发展拟放弃2022年对财信环境及子公司股权的收购。同时财信集团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内容。变更后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明确注入上市公司的经营性指标,即:自2023年至2025年期间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内,财信环境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20,000万元且净利润2,000万元的条件下,拟变更承诺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
于同日,财信发展还综合财信集团环保资产目前情况,对原承诺进行部分变更。提及变更原因,财信发展表示,与财信环境同业竞争目前无法解决,变更承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此外,变更承诺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