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1-12-07
粤桂股份(000833.SZ)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桂0326民破1号之五,永福县人民法院认为永福顺兴的破产财产已经按照合法有效的分配方案基本上分配完毕,永福顺兴破产清算案件已经符合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条件,依法准许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终结永福顺兴的破产清算程序,保留永福顺兴管理人至永福顺兴的全部破产财产处置、分配、追收等善后事宜执行完毕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