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经头条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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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3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启迪环境)发布公告称,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启迪环境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启迪环境在2017年-2018年间,通过伪造虚假分包合同及节点结算单确认成本,虚构了相关PPP项目合同完工百分比,提前确认或虚假确认总包合同收入,导致启迪环境2017、2018年年报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项目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131,154,849.54元,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107,964,962.62元。
二、启迪环境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9月24日,启迪环境向合格投资者披露了债券募集说明书,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财务数据虚假记载。启迪环境最终成功发行债券(19启迪G2, 112978.SZ),募集资金5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启迪环境罚款60万元。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启迪环境股票或者19启迪G2债券(000826),并且在2021年10月22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或19启迪G2债券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另外,据启迪环境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诉讼案件进展,涉及投资者诉讼的案件已有144起,涉及金额合计32,501,274.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