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1-19
深交所1月19日下发关于对启迪环境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资金占用、违规减持。
启迪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违规事项一负有重要责任。启迪环境原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重要责任。桑德集团关联方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违规事项一负有重要责任。启迪环境时任董事长文一波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违规事项一负有重要责任。启迪环境时任总经理胡新灵、时任财务总监王志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违规事项一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原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及其关联方桑顿新能源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文一波、时任总经理胡新灵、时任财务总监王志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资金占用方面,桑德集团下属子公司桑顿新能源建设完成并使用的办公楼和宿舍楼中,部分是由启迪环境支付资金进行初始建设。2015年4月,桑顿新能源向启迪环境出具《承诺函》,承诺向启迪环境支付上述办公楼、宿舍楼建设投入资金合计7489.13万元,但至今未向启迪环境支付全额资金。上述行为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违规减持方面,2022年3月1日,启迪环境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2年6月16日至8月31日,在启迪环境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启迪环境持股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通过司法拍卖等方式被动减持启迪环境7,535.66万股,占启迪环境总股本的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