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虚假陈述索赔案再次提交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2022年3月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材料立案。
2022年1月,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获赔到位。近期,我们还在推进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的继续立案工作。
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两审胜诉。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在2017年8月26日到2018年4月13日之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宏达矿业股民索赔案立案
2022年3月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宏达矿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一次起诉材料立案。
此前2022年1月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宏达矿业投资者索赔案已在上海金融法院首次开庭。
2020年11月23日晚,宏达矿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宏达矿业违法事实如下: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
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在2016年8月18日到2018年4月14日之间买入宏达矿业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中安消投资者索赔案再获得一次立案,时效将满
2022年3月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安消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许峰律师团队提醒投资者,目前该案已有投资者索赔两审胜诉判决,起诉被告涉及中恒汇志和涂国身的案件,已有判决先例。
许峰律师收到通知,部分中安消投资者索赔案将于2022年3月29日、4月7日、4月13日在上海金融法院分批开庭审理。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中安消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一批中信国安股民索赔案再次获得立案
2022年2月2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中信国安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此前已经多个批次立案。
2021年6月2日晚间,中信国安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中信国安违法事实主要为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0年2月6日到2020年5月18日之间买入中信国安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金正大股民索赔案获青岛中院立案
2022年3月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金正大投资者索赔案获得青岛中院立案。
金正大于2022年1月19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金正大违法事实如下:(一)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二)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三)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6年3月28日到2020年6月30日之间买入金正大股票,并且在2020年6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围海股份股民索赔已被法院立案
2022年2月28日,围海股份公告,股民索赔围海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已被法院立案。
2022年2月11日,围海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违法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0月1日到在2019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围海股份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启迪环境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民索赔提示
2022年2月28日晚,启迪环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2021年10月22日,启迪环境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近五年在建工程项目主要信息,是否存在停工、烂尾等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工程进度及投资额与媒体报道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增在建工程,资金流向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等。深交所关注函显示,近期有媒体发布《启迪环境涉嫌造假:多个在建工程严重虚增,127亿总额水分几何?》的报道称,启迪环境多个在建工程涉嫌严重虚增资产,其中3个项目甚至完全未开工,公司涉嫌财务造假。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10月22日之前买入启迪环境股票,并在2021年10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