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施工机械应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通知》中相关要求,运输车辆采取苫布密封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扬尘要求,合理布置施工路线;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防尘网覆盖,禁止露天堆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清管试压废水经管线输送至牛一联合站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围既有设施。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报告书”,茨1转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废料、废弃泥浆、含油污泥和生活垃圾。废弃泥浆定期运至盘锦辽河油田华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钻井泥浆处理站进行处置;施工废料由施工方回收处置;含油污泥送至牛一联污泥暂存池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含油污泥送至牛一联污泥暂存池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拆除储罐作业时在储罐下铺设防渗布,防止采出液泄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禁止在开挖管沟内堆放施工材料及废弃物,运营期定期检修,对管道易腐蚀部位定期更换部件或进行维护,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6、落实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7、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22830平方米,占地类型为一般农用地和基本农田,无永久占地。项目避开农耕季施工,不进行砍伐树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将表层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现场无施工材料堆放,最大程度减少临时占地。临时堆土场用装土编织袋拦挡、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待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确保基本农田地力等级不降低。 8、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工程选址不涉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施工时合理安排工期,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当施工遇强风及沙尘暴天气时,及时停止施工。项目建设期间将开挖土石方全部就地回填、平整,不涉及取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恢复,平整施工场地,采用原地类复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