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拟作出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强17井勘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来源: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30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62837977
联系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11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 (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强17井勘探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 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张强镇佟家窝铺北东1.1千米处,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均为农田。 项目新建1座石油勘探井,用于探明该区域地下油藏储量,如后续该井保留继续用于开采则另做环评。本项目工程内容仅涉及施工期,施工工期60天,预计2023年9月开工。项目设计井型为定向井,井深2500米,采用水基泥浆钻井工艺。 项目总投资340万元,项目供电采用自备发电机;供水外购。 | 同意 |
| 1.废气 项目严格执行《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71号)等地方法规及相关规定,钻井过程中采用尾气达标的柴油机和发电机设备,选用高标号、低污染的清洁柴油,定期检查井口密闭垫密闭性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泄漏和溢出。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和生活污水。钻井废水随钻井泥浆排出后,经泥浆罐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来自钻机、柴油机、发电机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方式,降低施工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钻机、柴油机、发电机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施工区域设置临时围挡,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钻井泥浆、岩屑、落地油、防渗布、废油抹布、废钻头、废包装物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落地油、废油抹布、防渗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立即使用封闭塑料桶收集后,由封闭运输车拉运至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钻井泥浆、岩屑由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处理;废钻头由厂家回收;废包装物及建筑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存放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外运。 5.地下水 项目将钻井平台、柴油机、柴油储罐区、原油罐车停放平台、钻井液循环罐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6.生态 项目施工区域控制在占地范围内,施工区域四周设置临时围挡,当施工遇强风及沙尘暴天气时,及时停止施工;施工时进行表土剥离,临时堆土用编织袋拦挡、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石油勘探井进行封井,施工区域及时进行平整、覆土、植被恢复,通过播撒草籽、种植农作物等措施,恢复原有地貌,减少对土地沙化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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