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柿财经2022-12-27
近日,创维数字(000810.SZ)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行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法院为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
资料显示,该案件的立案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以下四项。
一是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临泉县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违约金31万元。
二是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与原告(反诉被告)临泉县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继续按照双方签订的《LED拼接屏购买及安装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的三十日之前将合同规定的所有产品运送到安徽省临泉县农丰美乐美国际大酒店,并根据临泉县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要求安装调试结束,可正常使用;原告(反诉被告)临泉县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货款。
三是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临泉县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是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该案件受理费1027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负担2975元;由原告(反诉被告)临泉县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73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6788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资料显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创维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8.5亿元。
股权穿透图显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持有A股上市公司创维数字50.8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创维数字主营业务为数字电视智能终端及软件系统与平台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运营与服务,公司主要产品为4K机顶盒、AndroidTV机顶盒、PTV机顶盒、OTT机顶盒、宽带融合、智能家庭网关、智能组网、涵盖光纤接入设备、Wi-Fi5/Wi-Fi6无线路由器、Cable Modem、4G/5G CPE。
财报显示,创维数字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90.29亿元,同比增长18.46%;实现归母净利润7.07亿元,同比增长16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