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5-18
ST新城5月18日收年报问询函,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实现收入16320.00万元,较去年增长73.10%。要求说明本年度土地出让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位置、土地面积、成本收入金额、单位面积价格、收入确认时间点、土地受让对象以及是否为关联方、应收款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当地地产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公司竞争力、营销政策、可比公司情况等,解释公司本年度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收入大幅上涨的原因,并说明影响因素是否可持续。
公司供水业务实现收入1376.49万元,较去年增加9.69%,供水业务相关成本1734.91万元,较去年增加18.61%,毛利率较去年下降。要求结合水费收费标准、成本结构、产能利用率等,解释收入增长幅度与成本增长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并说明造成供水业务亏损的原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举措,对供水业务未来业绩的预计。公司四季度实现收入19957.70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89.97%。要求分行业列示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解释收入在四季度集中确认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相关合同条款和具体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收入确认的依据以及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年报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已与昌图两家风电项目公司签订风机塔筒销售合同,合同金额约6.29亿元,2023年预计可实现收入1.95亿元,该子公司拟在铁岭市昌图县投资混塔工厂,目前公司正在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要求充分论述公司跨界风机塔筒行业的可行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储备、技术储备、设备储备、客户渠道等,并进一步说明本次决策是否审慎合理,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质量。要求结合销售合同安排、混塔工厂预计投产时间、收入确认条件等,说明2023年预计可实现收入1.95亿元的依据以及金额的测算过程。要求解释货币资金大幅下滑的原因,并结合未来一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融资能力、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说明上述债务偿还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偿付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报告期,公司供水、污水、汽车租赁业务收入分别为1734.91万元、510.05万元、98.47万元,成本分别为1462.67万元、845.21万元、119.59万元,均未实现盈利。本报告期,公司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要求公司按业务列示相关固定资产的类别、金额、减值金额等,结合公司对上述业务未来经营情况的预计,说明本报告期是否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相关减值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