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柿财经2023-01-17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近日,盐湖提锂龙头盐湖股份(000792.SZ)成被执行人。
(2023)苏1081执287号记录显示,被执行人名称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仪征市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执行标的为3779.59万元。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023)苏1081执287号被执行案件是(2021)苏1081民初607号案件的关联案件,系原告江苏仪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盐湖股份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引起。另外,盐湖股份涉及的司法案件、开庭公告、裁判文书记录均超过100条。2021年9月,因“盐湖股份销售钾肥产品时,在其生产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上调销售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盐湖股份作出罚款160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的处罚决定。
资料显示,盐湖股份是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属大型上市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公司拥有500万吨/年钾肥生产能力,产能位列全球第四位;拥有3万吨/年碳酸锂生产能力,卤水提锂产能位列全国第一。
2023年1月11日晚间,盐湖股份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2年归母净利润150亿~1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4.94%~248.33%。盐湖股份介绍,报告期内,因氯化钾及碳酸锂产品市场价格上涨,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
二级市场表现方面,自2021年8月盐湖股份重整上市后,公司股价最高涨至45.65元/股,之后基本呈缓慢震荡下跌态势,截至2023年1月17日收盘,盐湖股份报收24.84元/股,总市值13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