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慧聪防水网2024-10-11
10月8日,北新建材发布公告,公司大股东、副董事长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发资管申鑫利22号、广发资管申鑫利24号合计持有公司8607.3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5.09%),计划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50万股(占总股本的0.21%)。
据统计,此前贾同春在北新建材减持套现的金额早已超过10亿元。
2019年11月中旬,刚刚解除限售,贾同春就迫不及待宣布减持。2019年11月7日,北新建材曾经公告称,合计持股8.85%的股东贾同春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6349.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
2021年12月22日,北新建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贾同春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400万股北新建材股票给申鑫利24号,并拟与申鑫利24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023年2月20日,北新建材曾经发布公告称,大股东、副董事长贾同春原计划在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600万股,但是最终未实施转让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贾同春,1960年2月生人,1981年在新汶水泥厂参加工作,历任技术员、技术科长,1987年至1999年在泰安市建材局工作,历任技术科长、建材局副局长;1992年起兼任泰安市泰山玻纤总经理,1999年,贾同春被任命为泰山石膏董事长。
2002年,泰山石膏进行民营化改制,将30%的股份出售给了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层。2016年,北新建材完成了对泰山石膏的全面收购。作为泰山石膏的董事长,贾同春也通过重组成为了北新建材的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