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阿尔法工场2022-07-08
7月8日,江苏证监局对长江证券(000783.SZ)盐城世纪大道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并对营业部负责人和合规人员出具警示函,理由是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
江苏证监局指出,长江证券盐城世纪大道营业部在未和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营业部多名员工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就证券市场、证券品种的走势,投资证券的可行性,在微信群中向公众发送个股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相关信息。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对协议实行编号管理。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反映了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截至7月8日发稿,长江证券股价报5.60元,上涨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