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票交所2022-12-08
我司关注到上海票据交易信息披露平台显示我司有票据逾期记录,经核实我司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信用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①票据号码:230922501510120220524244368094,票据金额1000000元,出票日期2022-5-24,到期日期2022-11-25;
②票据号码:230922501510120220329201773198,票据金额450000元,出票日期2022-3-29,到期日期2022-9-28。
说明一:票号230922501510120220524244368094,在票据到期日2022年11月25日,我司在网银系统未查看到该笔票据提示付款申请,无法进行承兑签收操作,当日解付行存有足额兑付资金。经我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本溪分行查询,系该行系统原因当日未能发出报文,从而导致该张票据最后一手持有人于11月28日按票交所现有清算规则只能向上一手直贴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发起追索,11月29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向我司发起追索,我司已于29日同意并汇款给平安银行南昌支行,现票据状态为已结清。
说明二:票号230922501510120220329201773198 ,经我司开户行商票系统核查,该笔票据最后一手持票人为本钢高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票据到期日9月28日未做提示付款申请操作,10月3日提交提示付款申请,因国庆法定假日,我司无法进行应答处理。10月9日我司网银系统操作签收时,未成功收到该笔提交指令,导致该笔商票无法承兑,造成逾期。我司于10月9日在解付行存有足额兑付资金,发现商票逾期情况后,积极联系到持票人并已完成承兑,现票据状态为已结清。
我司资金流动性充足,严格管控票据兑付风险,上述票据均已完成兑付(票据状态为结束已结清,详见附件)。不存在任何信用风险,特此说明。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