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6-13
浩物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同意自2024年6月12日起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此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天津融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因融诚汽贸已结清所有债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此次《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对融诚汽贸、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