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企业上市2026-03-06
近期,并购市场发生了一则耐人寻味的“一进一退”事件。两家上市公司先后公告,就收购同一家目标公司——挪亚圣诺(太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挪亚圣诺太仓”)的股权,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决定:一方宣布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另一方则启动了股权收购的意向协议。
一、并购概述:前脚终止,后脚启动
2026年2月6日,新华制药(000756.SZ)发布公告,宣布终止与NovoSana(Europe)B.V.于2024年12月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新华制药表示,“双方未能就交易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同日,爱普股份(603020.SH)发布公告,宣布与同一卖方——NovoSana(Europe)B.V.,就收购其全资子公司挪亚圣诺太仓100%股权,并于2026年2月4日签署了新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这意味着,在原先的潜在买家新华制药离场前,卖方已找到了新的意向方——爱普股份。
关于前任买方新华制药:
关于现任买方爱普股份:
关于标的挪亚圣诺太仓:
二、交易关键要素:放手 vs 接盘
从两份公告中可以看出,尽管新华制药和爱普股份均与挪亚圣诺(欧洲)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但两者在协议中的约定和后续的操作步骤有显著区别。
新华制药的意向协议仅为初步意向,且未经过董事会审议,终止后的交易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实际上,新华制药公告中提到,双方并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的终止对于公司来说仅是“无实质损失的告一段落”。
相比之下,爱普股份的公告则明确表明了交易结构与后续安排。爱普股份拟分两步完成交易,首先收购目标公司80%的股权,并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后,再收购剩余股权。
爱普股份在公告中多次强调风险。目前签署的仅为意向协议,4.5亿估值和1.5亿业绩承诺均为初步数字,最终交易价格需待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后才能确定。协议也明确,若爱普股份最终报价低于4.5亿元,卖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交易。因此,这笔交易能否在4月30日前最终落地,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这一同步发生的事件无疑暴露了并购市场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尽管企业在初步意向协议阶段看似进展顺利,但由于涉及的因素繁多,最终能否顺利完成交易往往充满变数。比如,新华制药与挪亚圣诺(欧洲)未能达成一致,而爱普股份则决定继续推进收购事宜,这背后可能涉及对标的公司评估的不同、对交易条款的理解差异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等。
三、案例启示:谨慎与周全
这个案例生动展示了上市公司并购从意向到达成的曲折过程。一份意向协议的终止,可能源于多轮谈判后无法弥合的分歧;而一份新意向协议的启动,则意味着买卖双方在新的条件下找到了暂时的利益平衡点。
在如今的并购重组市场中,透明的信息披露、合理的协议设计以及严谨的法律程序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无论是终止还是启动收购交易,最终的决策都应以企业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