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5-29
5月29日消息,*ST西发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西藏高院《民事判决书》2024藏民终4号。上诉人道合公司和嘉士伯公司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上诉理由不成立,应予驳回。西藏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案件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共200元,由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和Carlsberg International A/S(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分别承担1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