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腾讯网2021-12-06
![](https://newspic.finchina.com/2021/2021-12/2021-12-06/4c4e3b970f2a118b9bc76464a2da6b05.jpg)
12月2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被罚没合计1858万元,因在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时涉嫌未勤勉尽责。
![](https://newspic.finchina.com/2021/2021-12/2021-12-06/5f63f651b8d94a067a0744f4db48560a.jpg)
(来源:国海证券)
2013年至2017年,胜通集团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以及直接修改审计报告的方式,共计虚增营业收入615.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均为亏损。
胜通集团“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国海证券作为“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核查报告》及《承诺函》也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国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孙彦飞给予警告,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刘延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沈婧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