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3-03-23
3月23日,中交地产(SZ000736)公告,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交”)、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交”)、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郑州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滨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46,369.79059万元。
具体来看,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台州滨交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不超过6,86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佛山中交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不计息;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不超过1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郑州滨悦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不超过24,509.79059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年利率不超过8%。
截至2023年2月28日,中交地产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997,209.62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06%;其中中交地产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581,892.19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79%;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15,317.43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27%。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