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1-08-12
观点地产网讯:8月12日,中交地产发布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中交地产拟对满足条件的、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未超过中交地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亿元(未超过中交地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
本项议案需提交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财务资助事项。
截至2021年7月31日,中交地产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37,117.04万元,其中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98,416.47万元;合作方从中交地产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38,70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