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楼八卦2022-01-14
2021年1月11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黄其森收到了福建证监局的警示函。
原因是福建证监局发现了泰禾集团存在如下违规情形:1、没有及时披露项目合作终止事项;2、没有及时披露并表企业减资事项及其进展;3、对外发布的货值信息依据不充分,且没有在指定媒体先行发布。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延迟披露重大项目合作终止事项。
2021年2月8日,泰禾集团与相关合作方签署了深圳坪山项目、上海新江湾项目及上海顾村项目的合作终止协议。本次终止合作预计产生的亏损为42092万元(2020年的年报计提损失为5.67亿元)。但是泰禾集团直到2021年3月31日才披露上述事项的《关于终止项目合作的公告》,延迟披露了一个多月。
第二,延迟披露并表企业减资事项及其进展
在2020年12月21日,泰禾集团的并表企业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开了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其有限合伙人嘉兴焜昱投资有限公司对其实缴出资69亿元单独减资。减资完成之后,嘉兴晟昱应付给嘉兴焜昱69亿元。当天,嘉兴焜昱将其对嘉兴晟昱的69亿元债权转让给了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31日,泰禾集团与嘉兴晟昱、中城建设签署了三方协议。约定了由泰禾集团向中城建设支付本应由嘉兴晟昱支付的69亿元。但是,泰禾集团拖延至2021年4月30日才首次披露了上述减资事项及相关进展,违反了《信息披露办法》第二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
第三,对外发布的货值信息依据不充分,且没有在指定媒体先行发布
2019年6月14日,泰禾集团的董事长黄其森在媒体发布会上表示:泰禾集团拥有6000亿元货值的土地储备;2021年8月4日,泰禾集团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称泰禾集团在一二线城市拥有近4000亿元货值的土地储备;2021年8月6日,泰禾集团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中表示,公司在北京拥有400亿元货值的现房,黄其森还表示泰禾在核心一二线城市拥有3000多亿元货值的土地储备。但是泰禾集团未能提供上述估计数据的客观依据,且上述对外发布的相关货值信息,未在指定媒体上先行发布,违反了《信息披露办法》第二条和第六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黄其森作为泰禾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对泰禾集团上述的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新《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泰禾集团及黄其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福建证监局称,假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关于泰禾集团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去年深交所就发过问询函,但结果不了了之。现在福建证监局又再次对相关事项进行警示,泰禾集团一直在想方设法掩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正在一步步的被监管机构查实并暴露,泰禾集团和黄其森将被法办已是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