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府财经2022-01-14
1月11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福建证监局发现泰禾集团存在如下违规情形:未及时披露项目合作终止事项、未及时披露并表企业减资事项及其进展、对外发布的货值信息依据不充分且未在指定媒体先行发布。
2021年2月8日,泰禾集团与有关合作方签署了上海新江湾项目、深圳坪山项目及上海顾村项目的合作终止协议,本次终止合作预计产生亏损42092万元(2020年年报计提损失5.67亿元)。泰禾集团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迟至2021年3月31日才披露《关于终止项目合作的公告》。
另外,2020年12月21日,泰禾集团并表企业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有限合伙人嘉兴焜昱投资有限公司对其实缴出资69亿元单独减资。减资完成后,嘉兴晟昱应付嘉兴焜昱69亿元。同日,嘉兴焜昱将其对嘉兴晟昱的69亿元债权转让给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31日,泰禾集团与中城建设、嘉兴晟昱签署三方协议,约定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69亿元由泰禾集团向中城建设支付,并与泰禾集团对中城建设的相关债权予以等额抵销63.80亿元。泰禾集团迟至2021年4月30日才首次披露上述减资事项及其进展,违反了《信息披露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此外,2019年6月14日,泰禾集团董事长黄其森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泰禾集团有6000亿元货值的土地储备;2021年8月4日,泰禾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泰禾集团在一二线城市有近4000亿元货值的土地储备;2021年8月6日,泰禾集团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中表示公司在北京有400亿元货值的现房,董事长黄其森表示公司在核心一二线城市有3,000多亿元货值的土地储备。泰禾集团未能提供作出上述估计的客观依据,且上述对外发布的相关货值信息未在指定媒体先行发布,违反了《信息披露办法》第二条和第六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黄其森作为泰禾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对泰禾集团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新《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泰禾集团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黄其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佳兆业违约事项给南太地产带来风险 王家标已免去首席执行官等职务
1月13日,南太地产董事会在日前发布的致股东公开信中称,已披露违约事项的佳兆业集团正给南太利益相关方带来风险。
公告称,已于2021年12月被免去首席执行官和法定代表人职务的王家标明显系佳兆业长期盟友,其不顾董事会近期任命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新管理层向其提出接管要求,始终拒绝承认自己已被罢免,也拒绝配合有序移交中国业务,其行为不仅直接违背新任董事会的决定,还涉嫌公然违反法律;董事会正积极与当地政府官员接洽。
2021年12月3日,南太地产发布公告称,11月30日有近60%南太股东投票,通过罢免由佳兆业任命的4名董事,改由股东IsZo提名的董事取而代之,并在12月13日,重组后的南太地产董事会发布了最新工作进展公告,公告内容显示,董事会已通过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股东权利计划,以应对南太地产在短时间内可能遭遇的恶意并购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王家标曾任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