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网2021-11-29
市场消息,原定于2021年11月16日在北京开庭审理的中融国际信托(原告)与泰禾集团黄其森及子公司(被告)的债权违约一案,因被告缺席未当庭判决。
资料显示,2019年7月19日,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禾嘉华房地产作为借款人,中融国际信托提供16亿元贷款,追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维房地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6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另外,北京中维房地产作为借款人,接受中融国际信托提供的不超过20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作为担保方,泰禾集团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