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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000729)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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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 “突然爆炸”!

http://www.chaguwang.cn  2024-09-01  燕京啤酒内幕信息

来源 :经销商联盟平台2024-09-01

  近日,江西南昌的甘先生向媒体反映了一起意外事件,其妻子在自家经营的快餐店中,因一瓶啤酒突然炸裂,左手无名指伸肌腱受损,医疗费用已超过九千元,赔偿问题至今悬而未决。

  

  据甘先生描述,8月1日晚上8点20分左右,妻子余女士在将啤酒从箱中取出放入冰箱时,啤酒瓶突然爆炸,险些伤及头部。

  尽管监控摄像头未能捕捉到爆炸瞬间,但余女士左手无名指伸肌腱损伤的事实无法否认。甘先生指出,这些啤酒均购自当地经销商,属于燕京牌啤酒。

  

  在寻求赔偿的过程中,甘先生遭遇了经销商、厂家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推诿。

  经销商建议直接联系厂家,厂家则表示已购买保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而保险公司则要求甘先生与厂家协商。甘先生认为,啤酒瓶质量存在问题,厂家理应负责。

  对于赔偿金额,甘先生提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在内的两万元赔偿,但遭到厂家的拒绝,称无先例可循。

  甘先生:保险公司说厂家就是买了个很单一的保险,他说他只能赔我们七千块钱,就连我们的医药费都不够。

  

  那么,甘先生夫妇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合法,相关方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为此,记者帮忙咨询了律师。

  律师肖杰指出,《民法典》明确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消费者有权向生产厂家或销售者主张赔偿,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然而,主张赔偿需有合理依据,应综合考虑工资收入水平和误工时间。

  

  厂家工作人员周先生表示,公司已购买质量保险,应首先由保险公司赔付,但保险公司赔偿额仅为七千元,远低于甘先生夫妇的实际损失。

  目前,甘先生多次与厂家沟通,但仍未达成协议。

  律师肖杰强调,购买保险并非推卸责任的理由,若保险赔偿不足,厂家仍需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你认为是谁的责任?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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