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南昌的甘先生向《都市现场》反映
不久前在自家的快餐店里
一瓶啤酒突然炸裂
将他妻子的手给炸伤了
赔偿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甘先生告诉都市现场记者,他们夫妻俩经营着一家快餐店,8月1日晚上8点20分左右,意外突然发生。
甘先生的妻子余女士:当时我就从啤酒箱里面一瓶一瓶拿到冰箱里,然后这边手还没过去,啤酒就自动爆炸了,刚好我的头是靠冰箱一点,如果头稍微靠过来一点的话,有可能头也会炸到。
据事发时快餐店里的监控视频,余女士当时正蹲在冰箱旁边,不过由于摄像头定时转动,所以没有拍到啤酒爆炸的瞬间。
经医生诊断,余女士左手无名指伸肌腱损伤。
甘先生:医疗费我现在是花了九千多块钱,包括我在医院吃饭、打车来打车去,将近一万来块钱了。
发生爆炸的是一瓶燕京牌啤酒。甘先生说,这些啤酒都是他从当地经销商那里进的货。
甘先生:我们找了经销商,经销商就说你找厂家,厂家就说他们买了保险,说这个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又叫我跟厂家协商。
甘先生认为,啤酒爆炸应该是瓶子质量有问题,生产厂家理应做出赔偿。
甘先生:责任肯定是厂家承担是不?这个啤酒瓶质量不过关,它自己爆炸。我们跟批发商沟通过了,跟厂家也沟通过了,跟保险公司也沟通过了,现在互相推诿,我们现在是一点办法都没有,都不知道怎么办现在。
对于啤酒自爆导致余女士受伤这一问题,涉及各方并没有分歧,但在谁来赔偿,怎么赔偿等问题上却无法达成一致。
甘先生:保险公司说厂家就是买了个很单一的保险,他说他只能赔我们七千块钱,就连我们的医药费都不够。
甘先生表示,妻子手指受伤,按医嘱最少要休息一个月,这就影响到了店里的生意。
甘先生:我老婆不能上班叫我怎么办,我肯定要再找一个人在这里帮忙。误工费你肯定要补偿给我们,还有加上营养费赔偿两万块钱,至于后期的什么伤残我都不去想。
那么,甘先生夫妇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合法,相关方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为此,记者帮忙咨询了律师。
律师肖杰: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产品责任缺陷,我们的购买者或者消费者是可以向生产厂家或者销售者来主张相应赔偿责任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律师肖杰:在本次事故发生中,应当就是从箱子里面把啤酒拿出来的过程中导致的爆炸,那么啤酒瓶的爆炸或者说炸伤应当是产品的缺陷所导致的,这个时候生产厂家就应当进行赔偿。
对于甘先生夫妇提出赔偿营养费和误工费的问题,厂家表示没有先例。
燕京啤酒厂家工作人员黄先生:我们之前炸了也有,出现过类似的现象,但没有说炸断筋的,就是割破了,缝针,我们就赔个医疗费,没有赔其它的。
律师肖杰:人身损害这一块除了医疗费,也可以去主张因为受伤导致没有办法上班、休息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这些就医过程中也会产生的一定费用,都是可以向过错方进行主张的。但主张的过程中也是要有合理的依据,不是说想主张多少就主张多少,对于误工的话,也要结合自己的工资收入水平,包括自己因为这个原因导致误工的时间去综合判断。
事情发生已经快一个月了,甘先生多次找厂家沟通,但都没能达成协议。
燕京啤酒厂家工作人员周先生:我们绝对没有推诿,因为我们进行了一个质量保险,她是因为这个事受伤了,买了保险第一步肯定是看保险公司赔多少,至于我们跟保险公司是我公司的事,保险公司人家也在走流程,我们现在进行沟通中。
律师肖杰:购买保险是将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来进行一个补充,并不是说将赔偿责任直接转嫁给保险公司。如果说保险公司的保额能够覆盖掉,那么由保险公司直接去赔偿;但是有可能因为保险公司的保额不够,它没有办法覆盖掉我们当事人的损失,那么这个时候厂家也应当进行赔偿,所以购买保险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