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经销商联盟平台2024-02-26
2月23日晚间,深圳能源、郑中设计、燕京啤酒等10余家公司集体公告,公司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收到了所在辖区证监局的警示函。
这些公司被警示,均与独立董事“超标履职”有关,即独立董事同时在五家以上公司担任董监高,与此前《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中承诺不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司董事会秘书,也一同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月23日晚间,燕京啤酒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刘景伟、徐月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此前,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十五项为“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声明人刘景伟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查,刘景伟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徐月香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刘景伟、徐月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