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09-27
9月27日,美锦能源发布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美锦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美锦”)参股的美锦国鸿(浙江)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氢能”)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及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港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5年。
根据浙江美锦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贷款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3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浙江氢能其他股东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浙江氢能的该项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浙江氢能以其拥有的土地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