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2-10
锦龙股份公告,上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佛山市中鸿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最高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判决中鸿公司需向青岛兴业银行、中山证券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等,深圳进出口银行承担一定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