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3-06
厦门信达公告,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将多伦绿满家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内蒙古瑞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喜地来商贸有限公司及毛良模列为被告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厦门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多伦绿满家返还货款34,369.16 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同时支付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合计约635.87万元。瑞达实业、喜地来商贸及毛良模在6.8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追偿。案件受理费约396.70万元由被告承担。目前为一审判决,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跟进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