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12-29
2022年12月28日,江南模塑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模塑科技,证券代码:000700)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处罚预告,模塑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启动。
公告显示,江苏证监局查明,经查明,模塑科技等存在以下主要违法事实: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 2020 年度利润总额 3,197.01 万元,占 2020 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 万元)的 95.24%,
导致模塑科技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模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23日前买入模塑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11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索赔条件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21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