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年底,又有多家上市公司已经领到或即将领到监管机构下发的罚单。
12月27日晚,巴安水务(300262)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模塑科技(000700)、ST华英(002321)则是双双公告,公司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在此之前的12月25日晚间,梦洁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23日收到了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决定书》。
巴安水务、梦洁股份领罚单
回溯前情,巴安水务此前于2022年2月16日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时任副董事长张春霖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时任副董事长张春霖立案。2022年11月8日,巴安水务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巴安水务12月27日晚最新公告,巴安水务存在的违法违规事项主要包括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据公告,2020年7月至8月,巴安水务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春霖的1.3亿元借款及后续延期借款提供担保,该关联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2019年期末净资产的5.46%。2020年末,上述担保余额为1.18亿元,占2020年期末净资产的6.40%。2021年11月29日,巴安水务首次披露上述担保事项。巴安水务未对上述达到应当披露标准的担保事项予以及时披露;亦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导致该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28日,巴安水务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100件,累计金额达14.42亿元。直至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8日,巴安水务才通过临时公告披露了上述诉讼事项。巴安水务未对上述达到应当披露标准的重大诉讼事项予以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如实完整披露报告期内的上述相关诉讼事项,导致该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巴安水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相关有责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巴安水务(300262)因虚假陈述受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巴安水务(300262)等索赔。”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巴安水务案的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1月29日期间买入巴安水务股票,并在2021年11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除了巴安水务之外,梦洁股份于25日晚公告,公司于23日收到了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梦洁股份存在违法事实主要指向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梦洁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相关有责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梦洁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模塑科技、ST华英拟受罚
与巴安水务和梦洁股份领到罚单几乎同步的是,模塑科技、ST华英于27日晚双双披露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消息。
模塑科技之所以拟受罚,是因为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模塑科技将2019年度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在2020年度确认,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万元。模塑科技确认北汽模塑2020年度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时未扣除北汽模塑代垫费用,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万元。模塑科技通过要求供应商配合提供虚假采购折扣以虚减成本,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100万元。模塑科技2021年度发放2020年一次性奖金,并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1年度,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
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模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相关有责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
ST华英之所以拟受罚,是因为在2020年,ST华英通过少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支出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1.68亿元,导致ST华英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河南证监局拟决定对ST华英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刘国华律师表示,模塑科技、ST华英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模塑科技(000700)、ST华英(002321)股票,并在2022年11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模塑科技(000700)、ST华英(002321)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