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12-27
经查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曹克波,财务总监钱建芬,副总经理朱晓华,财务经理刘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曹克波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钱建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朱晓华、刘华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